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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2020-12-15 11:02 人氣:
一,角度要求。
1.在為行車監控桿選擇立柱或附加結構時,應盡可能減少面向駕駛員的招牌眩光。標牌的表面應平直或與旅程中線成一定角度:禁止和指示標志應為0到45度,方向和警告標志應為0到10度。
2.當選擇懸臂式,龍門式或附屬結構作為距離監控桿時,招牌表面與行駛縱向截面之間的仰角應為02至15度。
二,監測燈桿高度要求。
1.當選擇行車標志桿的柱子或附屬結構時,內緣和路緣之間的距離應不少于25厘米;從下邊緣到路面的高度應大于200厘米或小于80厘米,并且不得限制非行人區域。
2,交通標志桿采用懸臂式,龍門式設置方式時,標志下緣與路面的高度應大于5米,與其他行駛設備連接時,高度不得小于5米。附著物體的間隙高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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